1、至收费标准规定的精、卵供应方的婴儿出生(男孩女孩均可),总金额为 60万元整。此金额包括代怀孕方案涉及的代怀孕者,代怀孕者介绍费,医院介绍费,试管婴儿手术费,代怀孕者补偿金,工资,房租,保姆费,生活费,营养费, 医学出生证明。
2、此收费项目不包括捐卵费用。
3、甲方按以下时间节点分期支付乙方费用:
3.1、甲方签约即日起,交纳人民币2万元。
3.2、促排方促排当天,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3.5万元。
3.3、取卵当天,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11万。
3.4、代妈测完胎心,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5.5万。
3.5、本协议规定的精、卵供应方的怀孕胎儿满3个月的时候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5.5万元。
3.6、怀孕胎儿满5个月,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5.5万元。
3.7、怀孕胎儿满7个月,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11万元。
3.8、本协议规定的供精方的亲生子女出生一星期内,亲子鉴定结果为婴儿和代怀孕需求方有直接的血缘关系,甲方缴纳乙方余款人民币16万元,然后甲方接走婴儿,一并领取婴儿出生证明。
4、本协议的合同时间为二年,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,没有提供一个健康的婴儿,退还已收甲方所有费用。
5、在协议期间,甲方不承担代妈、捐卵志愿者在医疗过程中任何风险。
注:合同期限两年,是指在两年内必须有一个用户亲血脉的健康婴儿出生,而不是指两年内怀孕成功。
此方案总的来说适合大部份用户,但是卵子提供方年龄需在35岁以下,35岁以上不能包成功。也就是不适合此方案。另:如果是双胞胎,需要再加收5万元费用。